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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内容营销的目的:流量、转化率、信任感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4-07-30

  律师进行内容营销,主要有3个目的:流量、转化率、信任感。“搞清楚为什么要进行内容营销,目的是什么?”在搞清楚这个问题之后,你就可以选择最适合你的内容营销方式了。如果你还没搞清楚你为何要做一件事情,最好不要盲目的去做。

  一、增加流量

  增加流量是最基础的一个目标,使用内容营销来增加网站的流量,律师需要专注于创造贴近法律实务、当事人经常搜索且吸引人的文章标题,关注当下的法律热点和流行话题,寻求知名网站转发你的文章,让有影响力的人在自己的博客、微博上推荐你的网站,以及让读者可以轻松分享你所发布的内容等。

  增加流量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所以这意味着你所追求的,是尽可能多的吸引眼球。如果你想增加流量,你就不能专注于追求“目标受众”,而是应该专注于吸引“所有受众”。

  这种营销方式虽然缺乏精准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低效的营销方式。它所使用的是一种“广撒网”的方式。你所获得的流量越多,越有可能接触到那些潜在目标客户。这部分客户将很有可能在未来转化为你的当事人。

  二、建立存在感和信任感

  Rand Fishkin认为,内容不应该被直接转化为销售,而是应该用来与受众建立存在感、喜爱度和信任感。当你试图和受众建立起某种融洽的关系的时候,你实际上不仅与当前的受众建立起了关系,还与他们身边的其他人建立起了关系。他们会将你和你的产品介绍给身边的其他人。当某个产品是经由身边好友推荐的时候,人们会很自然的对这个产品产生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是的,相比于点击量,你与受众所建立的关系显得更难以统计和衡量。但是这种内容营销所带来的无形资产,经常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如果律师想使用这种内容营销的形式,就不应关注内容的数量,而应该关注内容的质量,你要为受众提供实用、可靠、高质量和独一无二的内容。当律师刚开始接触内容营销的时候,自己缺少高质量的内容,于是律师就会忽略内容的质量,转而定期发布一些所有竞争对手都在发布的内容,例如法律法规、法律新闻等。要知道,这些内容非但不会帮助绿色与受众建立信任感,反而还会让你损失现有受众。你要避免粗制滥造、同质化现象严重的内容。如果暂时没有优秀内容,与其用低质内容代替,还不如不发。

  三、增加转化率

  在内容营销目标的三种形式中,增加转化率是最具体的一种。例如成为自己的客户当事人。

  如果律师想使用这种内容营销方式,需要专注于如下几件事情:展示你现在的客户对你有多满意,优化设计网页布局,展示自己与其他律师的差异和实力。这种方式有点像发产品软文:表面上你所发布的是内容,而实际上你明显在进行推销。

  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营销形式,你可以将这三种方式进行混合,但是你必须要明确哪种内容营销方式是你最主要的营销,并且根据其做出内容战略。另外当你选择了一种内容营销方式之后,你要关注相应的数据,来衡量自己的营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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