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人的成长,多一个世界

The lawyer marketing knowledge propagation.

盈科律所的互联网野心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3-07-03

  盈科触碰互联网不能说是偶然的,而是它的律师服务直销模式的必然选择。在互联网上搭建一个调配律师资源的平台,是它最好的选择。

  事实上,盈科很早就在内部搭建了覆盖全部律师的内网体系。现在只不过是要将这个内网接口,通过新的形式向外部开放而已。而盈科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走这一条路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上网找律师成为了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而且这个市场还在增长。事实上这几年无论百度指数,还是谷歌关键词的搜索,我们都能发现与法律相关的关键词,都在呈现上升的趋势。说明市场在扩大,千金难买案源的律师界,绝不会忽略这个正在膨胀的市场和规模的。事实上,据统计,中国不到17万多人的律师队伍,每天有五万左右的律师在网上找案源。不仅律师重视,据笔者了解到,从今年年初以来,腾讯、360等行业巨头都曾经试图通过投资第三方网站来试水这个行业。至于资本市场,无论达晨创投、经纬资本、日本Cyberagent Ventures、鼎晖资本等资本基金都曾经试图接触和研究这个行业。面对这个正在兴起的市场,很少有人不动心。

  盈科律所的免费咨询模式,决定了它必须要有更多的案源,并转化为有效案源,才能抚平营收。同时,盈科的线下免费咨询转化为案源的比例居然高达六成,换言之盈科上线是其增收的绝佳机会。

  第二、网络可以让盈科在一个更大的空间里去调配上游资源。盈科过去的营销方式和服务模式,往往都是以城市为单位,以律所为中心来进行。换言之,盈科要影响一个城市,非得去建个律所,派驻几个律师不可,可是如果盈科互联网上线,那么一个远在乌鲁木齐的维族律师都可以加入盈科,并在盈科的平台上提交案件,获取支持等等。

  同时,中国的网络法律服务市场上的网站,目前都是一些律师的推荐平台,直白点就是一群,无法影响律师服务价格,同时还不能控制律师服务质量的网站。但是盈科不一样,它是一个拥有自有品牌的律所,它不仅能利用网络推广的相对廉价,来实现过去传统法律服务网站律师营销的职能,更能约束自己的律师,控制质量,甚至是某些服务的价格。

  事实上,对于实行律师服务直销制度的盈科来说,恐怕没有比网络直销更好的方式了。

  第三,网络可以进一步压低律师的成本,使盈科的服务价格更有竞争力。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目前还不够大,事实上只相当于美国2007年的法律服务市场总量的20分之一。既然市场增长不大,那么我就抢别人的粮食,而最有效的方法除了专业素质外,恐怕就是价格了。而要想降低价格,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做轻,把所有的运营成本降到极致。今年中旬,盈科的主任在深圳演讲,直接问底下一家别的所的律师,问你的案子一般上交多少给律师事务所。那个律师答道:“5万”。梅向荣用一种很自信的表情,气定神闲地告诉这个律师,如果在我们这,今年可以降到一万二,正当对方惊讶不已时,梅继续说道,明年是六千。

  笔者曾和盈科的改革团队接触,了解到盈科现在的律所提成比例为30%(在业界已经很低了),盈科想要全所上线,通过互联网卖服务,以后可能最多保留一个签约的办公室,而后等电子合同成熟,用户习惯形成,彻底放弃门店,成为完全的互联网律师,最终实现自己在2015年成为世界前三的目标。事实上,梅向荣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30%的比例压到10%,这样自己的律师就有了更大的压价竞争空间,更容易夺取同行的案源,最终实现自己垄断行业,取得行业定价权的目标。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也同时是盈科的野心。

  隐忧与变数

  盈科决定做互联网的消息,在整个律师界引起了轰动,过去互联网行业在律师的眼中就是一个投放广告的地方,今天很有可能变成一个无限生机的屠宰场。北京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一贯在高端诉讼以精品小所形象著称的天同律师事务所,抓紧了步伐,邀请了从事律师网络培训的胡清平先生担任CTO,担任其全所上网改造的设计师,希望利用自己人数少,好调头的特点,试水互联网。而来势汹汹的盈科,却显得不紧不慢,一边到处联络的投资人,另一边则物色可以为自己所用的法律平台。(据笔者观察,它们研究的大多是2.0时代的法律服务网站。)

  不过笔者仍然想对盈科上线的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问题。

  第一、律所不是互联网公司,是否能够掌握互联网的规则。电商模式照搬到盈科的律师服务销售上,需要做哪些改良,盈科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律师行业的思维方式同互联网行业的思维方式,毕竟非常不同。

  第二、律所的老客户,是否能如愿接受盈科的剧烈改革,如果不接受会不会失去这批老客户,毕竟失去任何一个客户对于律所而言,都可能成为致命的损失。

  第三、律所通过平台建设,可以统一价格,统一降价,扫荡行业,但是律师不是商品,要他们压低自己的服务价格,会不会逼着他们反水离职?

  第四、中国不给力的网络运营能力,会不会让远程服务的风险加剧?未来如果使用云计算技术,如何保证客户信息这种如此重要的信息,能够不被外界知晓?

  第五、盈科的转型,会采用什么样的商业结构,从而有效吸纳民间资本,毕竟我国《律师法》明确禁止非律师身份的人,是不能投资律师行业的(现实中存在着各种变通模式)。资本投资方又该如何规避国家法律的禁令,让民间资本来帮助盈科。

  第六、盈科如何在防备同行打击的同时,又击败已经做了近十年的在线法律服务行业(如找法、中顾网等)的联合绞杀。

  第七、盈科选好了盟友吗?是阿里,还是腾讯?盈科必须在未来的发展中,向两大系统的巨头们要一个发展的空间,他们看不懂,不代表他们不在乎。

  笔者是一个热爱互联网的法律从业者,深深感动于这两个行业创业者的努力。我希望更多的好的模式能出现,也希望从业者能坚持诚信交易的商业信仰。今天,写下这篇文章算是一个对这两个行业深入交汇的一次记录,也希望盈科所推动的这种结合,不会最终演变成生化危机,让自己多年积累的根基崩塌。

  (本文来源:虎嗅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