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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律师网络营销方式才能成交案源?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3-01-30

律师网络营销的方式有多种,律师如何选择合适的方式才是关键,省时省力还能帮助律师网络推广,促成案源成交才是是广大律师最终想要的。那么面对各种网络推广的方式,您知道他们的作用吗?您有对他们进行过分析研究吗?到底该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呢?如何进行多种方式的选择与组合才能发挥最强大的效果?下面律师营销网将进行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总的来说,律师网络营销主要包括以下十四种方式:博客营销、口碑营销、网络广告、论坛营销、问答营销、电子书籍推广、SNS营销、个人建站、邮件营销、数据库营销、搜索引擎推广、专业门户网站推广、病毒营销、事件营销。形式不一,律师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成本也不一样,结果当然也不同。

1、博客营销。

博客营销是一种基于包括思想、体验等表现形式的个人知识资源,它通过网络形式传递信息。是指律所或者律师通过博客这种网络应用平台进行自我宣传,以其达到宣传律所形象、品牌以及律师个人品质、能力的营销目的。博客营销具有以下特点:细分程度高,广告定向准确;互动传播性强,信任程度高,口碑效应好;营销成本低;有利于长远利益和培育忠实用户。

2、口碑营销。

传统的口碑营销:是指律师通过朋友,亲戚的相互交流将自己的信息或者品牌传播开来。现今的口碑营销:律师在调查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为公众提供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制定一定的口碑推广计划,让公众自动传播律师(律所)信息和服务的良好评价,从而让人们通过口碑了解律师,认识律师。

3、网络广告。

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网络广告的本质是向互联网用户传递营销信息的一种手段,是对用户注意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广泛性、实时性、针对性、交换性等特点,但目前网络广告体系不健全,公信力弱。

4、论坛营销。

利用论坛这种网络交流的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律师的相关信息,并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从而让目标客户更加深刻地了解律师,最终达到宣传自身品牌、加深市场认知度的网络营销活动,这就是论坛营销。目前是进行网络营销的律师朋友采用得比较多的方式之一,比如天涯法律论坛,百度律师吧、法律咨询吧以及其它热门论坛上,都经常能看到律师在进行网络营销。

5、问答营销。

站在目标客户群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然后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并且按照用户的搜索习惯对问题进行优化,最后通过不同的角色扮演自问自答。这种方式显得比较客观一点,让受众比较容易接受,切忌过度自吹自擂,尽量做到真实、客观。

6、电子书营销。

电子书营销就是某一主体(个人或企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借助电子书这种媒介和手段进行营销活动的一种网络营销形式。分享行业经验心得,容易获得关注和共鸣;但制作过程稍显繁琐,且需有良好的传播渠道。

7、SNS(社交网络)营销。

SNS营销就是利用SNS网站的分享和共享功能,在六维理论的基础上实现的一种营销。具有资源丰富、用户依赖性高、互动性极强、等特点。

8、自建网站。

由于互联网规范政策出台,自建网站准入门槛大大提高;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也运营经验;短期无法实现营销收益。这是很多律师(律所)选择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更加全面的展示自己,并且可操控性也非常强。随着律师网络营销的兴起,很多律师个人也开始了自己运营建站,成长之路较为艰辛,但对于律师建立网络营销长远发展非常有利。

9、邮件营销。

邮件营销是在用户事先许可的前提下,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目标用户传递有价值信息的一种网络营销手段。推广方式简单易懂,巧用QQ 群等群邮件模式能够快速传播推广信息;缺点是容易被判定为垃圾邮件,滥发邮件易损毁个人形象;

10、数据库营销。

所谓数据库营销就是企业通过收集和积累会员(用户或消费者)信息,经过分析筛选后针对性的使用电子邮件、短信、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客户深度挖掘与关系维护的营销方式。数据库营销的核心是数据挖掘。

11、搜索引擎推广。

进行搜索引擎推广是需要按照企业的实践情况进行选择的,而不是一味的选择一种或几种推广形式。举例来说:如百度,百度是按点击收取费用的,每个关键词按后台给定的价格进行收费,价高者位置在前,这种方式是适合那些资金比较雄厚的律师或律所。采用搜索引擎关键字的竞价排名,精准定位受众客户,实用性高;竞价排名按关键字点击次数收费,仅保证关键词曝光率,无法确保点击即成案件委托的转化率。

12、专业门户网站推广。

通过在专业网站付费或者不付费的形式推广。付费的优势在与可以通过在显眼位置展示个人相片、动画等达到吸引咨询的目的,并且在专业网站付费后会对应生成个人站点,使公众对律师更加信任。如不付费则需要更多的时间,通过一次次的解答法律咨询来发现案源。行业网络资源丰富,专业性强;受众定位较为精准,访问人数、流量巨大,法律咨询多,成案件委托量大;个性化推广服务定制,配备客户服务专业人士;目前,法律快车、找法网都是这类专业法律门户网站中的佼佼者。

13、病毒营销。

病毒性营销并非真的以传播病毒的方式开展营销,而是通过用户的口碑宣传网络,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传 向数以千计、数以百万计的受众。可与电子书籍等推广手法并用,通过传播有价值的内容或服务获得口碑支持,让受众自觉为其推广;但操作技术含量较高,须具备 创意和精彩内容或服务。

14、事件营销。

所谓事件营销,是指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影响以及名人效应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高律所律师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手段和方式。如律师办过的大型案件,经过媒体报道即可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律师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律师网络营销的方式有这么多种,那么律师究竟该如何选择呢?

根据一些推广营销经验,律师营销网认为网络营销主要是要坚持两个方面,一个是“广度”优先,一个是“深度”优先。

一、何为广度优先呢?就是推广的范围,受众的群体大小之分。网络推广不仅为了帮律师获得更多的案源,更是律师打造自身网络名片的一种方式,如何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自己,这就关系到一个推广的范围问题,即广度。二、何又为深度呢?即包括网络推广地点的专业度、当事人聚集的集中程度、网上咨询问题的案件转换率等问题。

进行网络营销,能否全面地展示自己,并且让更多的用户详细的了解您,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有理由这样设想,公众在通过网络找到您之前,对您几乎是一无所知的,所以如何在最短的时间能,以最小的篇幅,让公众认可您的能力,获取他们的信任,这些都是律师在网络营销实践中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律师营销网认为,在以上营销方式中,博客营销,网络广告、论坛营销、问答营销、SNS营销都具有以下特点:受众广,但转化率相对较低;口碑营销、问答营销、电子书营销、病毒营销、事件营销这些营销方式对提高律师知名度都比较有利,可以获得一批潜在客户,但整个过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段时间内看不出效果;邮件营销、数据库营销这两种营销方式需要在对自己的目标客户有比较明确的判断下才比较适合使用,酌情使用。

由此,律师营销网认为以下几种网络营销方式的效果会比较好,即自建网站、搜索引擎推广、专业门户网站推广。没有最好的营销方式,只有最合适的营销方式。而这几种方式都能在符合广度优先原则、深度优先原则的同时,又能全面的展示律师,以尽快得到公众的了解及信任,适合较大一部分的律师。

因此,广大律师朋友们,请你们不要吝啬自己的业余时间,多多去了解各种网络营销方式,去门户网站注册账号,关注其他律师的个人网站建设情况,最后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网络营销推广方案,按照方案一步一步执行计划,相信您一定可以在网络案源这一大块蛋糕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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